T_SILA 024—2025 照明企业碳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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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ILA 024—2025
中文标题  照明企业碳管理规范
英文标题  Carb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lighting enterprises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环境管理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N771 生态保护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起草人  戴聪棋、刘姝、王亚威、姜玉稀、李志君、代照亮、刘卫合、安波、李全、米 雪龙、 徐东、翁步升、龚飞、谷丽娟、戴程玲、贺洪潮、树超、黎禧、孙海英、王春林、闫舒雅、罗 望贤、李奕炜、赵岩、滕道胜、孔令敏、卫建强、曾军华、李之平、黄志远、洪艳君。
起草单位  上海浦东智能照明联合会、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 限公司、非凡士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小匠物联网科技有 限公司、青岛鼎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英索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晟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艾迪明电子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奥莱照 明电器有限公司、江苏树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乐式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丰之玄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广州市炬能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格兰斯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思伽光谷照明科技 有限公司、青岛东软载波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月影照明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云施(上海)电气科技 有限公司、深圳觅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屹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照明企业碳管理的内容,包括术语定义、管理原则和流程、规划设计、平台建设、企业运营、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碳管理结果、披露与声明等。 本文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包含企业运营或生产期间覆盖企业直接控制或拥有的排放源产生的排放, 以及企业购买的电力或热力等间接产生的排放,而供应链上下游间接排放则不在本文件的核算范围内。 本文件适用于照明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建设和运维等企业的碳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  一、 范围与适用性
范围:规定了照明企业(涵盖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建设、运维)碳管理的术语、原则、流程、核算方法、结果应用与披露要求。
核算边界:包括直接排放(燃料燃烧、生产过程等)和间接排放(外购电、热等),不包括供应链上下游间接排放。
适用:所有类型的照明企业,用于建立、实施、维护和改进碳管理体系。

二、 核心管理原则
碳管理需遵循五大原则:
相关性:选择适合企业自身需求的数据和方法。
完整性:涵盖所有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源。
一致性:确保数据和方法可比对。
准确性:最大限度减少偏差和不确定性。
透明性:充分披露信息,支持可靠决策。

三、 管理流程框架 (PDCA循环)
规范建议企业按照“规划设计 → 平台建设 → 企业运营 → 核算与结果 → 披露与声明”的流程构建碳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

四、 关键实施内容
1. 组织与制度规划
设立机构:最高管理者应指定负责人,并组建跨部门(生产、技术、采购等)的碳管理团队。
制定制度:建立包括目标设定、监测报告、减排策略、内部审核、培训宣传在内的碳管理制度。
2. 碳管理平台建设
数据整合:自动化收集各类活动数据(如能源消耗量),统一数据标准。
平台功能:平台应具备实时监测、数据分析、报告生成和预测等功能。
运维安全:确保数据安全,尤其是涉及碳交易的数据,需定期维护更新。
3. 运营与减排管理
碳盘查与核算:定期(如年度)识别排放源、收集活动数据,采用标准方法进行核算。鼓励进行内部审核和第三方外部核查。

减排措施:
能效优化:开展能源审计、更新节能设备、改进生产工艺。
行为改变:培训员工、建设节能文化、将减排纳入绩效考核。
供应链管理:选择绿色供应商、优化物流、设定绿色采购目标,并鼓励逐步管理供应链碳排放。

碳交易与资产管理:
参与碳市场交易,制定碳资产战略。
重点排放单位需按时清缴碳配额,可使用不超过5%的CCER进行抵消。

碳中和管理:
应用创新技术(如碳捕捉)。
投资生态碳汇项目(如植树造林)。
通过购买碳信用抵消剩余排放。
对项目进行第三方认证和披露。

五、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1. 核算公式
核心公式定义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e)的计算方法:
E总量 = E直接排放 + E间接排放 + ECO?绿电 - E输出电 - E输出热 - E回收利用 - E碳抵消
直接排放:燃料燃烧排放 + 过程排放
间接排放:净购入电力排放 + 净购入热力排放
扣除项:外输的电、热,回收利用的温室气体以及购买的碳抵消量(如CCER)。

2. 数据要求
活动数据:来自计量器具(如电表、热表)或结算凭证的燃料消耗量、电量、热量等。
排放因子:优先采用实测值,也可参考附录提供的缺省值(如常用燃料参数、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全球变暖潜势(GWP):用于将不同温室气体转换为二氧化碳当量(CO?e),参考附录C提供的值(如CH?为27-29.8,N?O为273)。

六、 碳管理结果与绩效评估
企业应计算并监控以下关键结果: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企业所有活动的年度总排放。
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单位产值或单位产品的排放量,是衡量效率的关键指标。
产品碳足迹:主要产品全生命周期(物料、生产、运输、使用、废弃)的碳排放,应符合GB/T 45818和T/SILA 018要求。
绩效评估指标:建议设置减排目标达成率、碳强度下降率、碳管理成本效益比、员工意识提升率等指标进行评估。

七、 信息披露与声明
披露内容:鼓励企业定期发布报告(如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或专门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披露碳目标、排放数据、减排措施及进展。
披露频次:至少每年一次,并在财年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重大碳项目应及时披露。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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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上海浦东智能照明联合会
登记证号51310115MJ5197200M发证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业务范围在智能照明行业开展行业调研统计、信息发布、技术培训、标准制定、编辑出版、展览展示、产品推介、咨询服务、国内外合作交流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叶小钰
依托单位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科经委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由由世纪广场1号楼7楼722室邮编 : 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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