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自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认准啦(RenZhunLa.com)为执行该团体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提供推介展位,欢迎留言交流。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QIA 121—2025 |
| 中文标题 | 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用充电设备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footprint assessment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equipment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10 环境管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Z 04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5 质检技术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0月01日 |
| 起草人 | 邹逸飞、杨超琼、赵佳楠、余新星、魏婷、张兢兢、吴锦河、代勇盛、夏明波、邹曦锐、宋海军、卢慈荣、郭科成、王艳、梁翊天。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协会、中石油昆仑网联电能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立能派(深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绿舟永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智认证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ABB电动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范围 | 本文件作为电动汽车用充电设备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CFP-PCR,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充电设备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数据和数据质量、分配、影响评价、产品碳足迹解释、产品碳足迹通报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输出电压小于等于交流1000V或直流1500V的非车载传导式充电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包括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不包括换电设备、无线充电设备。从现场储能系统(如缓冲蓄电池组等)获得能量的充电设备及其他类型电动汽车用充电设备可参照执行。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作为电动汽车用充电设备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CFP-PCR,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充电设备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数据和数据质量、分配、影响评价、产品碳足迹解释、产品碳足迹通报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输出电压小于等于交流1000V或直流1500V的非车载传导式充电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包括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不包括换电设备、无线充电设备。从现场储能系统(如缓冲蓄电池组等)获得能量的充电设备及其他类型电动汽车用充电设备可参照执行。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300C17546584G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信息服务、技术交流、会员咨询服务、会员培训、展览、编辑出版会刊。(具体见本会《章程》)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钟勇 |
| 依托单位名称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民路8号3楼 | 邮编 : 815000 |
收录自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认准啦(RenZhunLa.com)为执行该团体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提供推介展位,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