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SQIA 132—2025 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 液体加热器-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QIA 132—2025 |
| 中文标题 | 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 液体加热器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footprint assessment of heating liquid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10 环境管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Z 04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5 质检技术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11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0月11日 |
| 起草人 | 王倩、黄倩茹、赵佳楠、吴泽芬、陈春艳、段博洋、唐朝、吴薇群、温则暄、吴煜坤、葛明、林士腾、康明皇。 |
| 起草单位 |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莱茵技术监护(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九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范围 | 本文件作为液体加热器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CFP-PCR,规定了液体加热器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数据和数据质量、分配、影响评价、产品碳足迹解释、产品碳足迹通报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液体加热器的产品碳足迹评价。 注1:本部分适用于仅有液体加热功能的产品,不适用于具有加热及制冷功能的产品(如:饮水机等)。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作为液体加热器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CFP-PCR,规定了液体加热器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数据和数据质量、分配、影响评价、产品碳足迹解释、产品碳足迹通报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液体加热器的产品碳足迹评价。 注1:本部分适用于仅有液体加热功能的产品,不适用于具有加热及制冷功能的产品(如:饮水机等)。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440300C17546584G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信息服务、技术交流、会员咨询服务、会员培训、展览、编辑出版会刊。(具体见本会《章程》)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钟勇 | ||
| 依托单位名称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民路8号3楼 | 邮编 : 815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