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SQIA 135—2025 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 电动平衡车-团体标准

目录


收录自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认准啦(RenZhunLa.com)为执行该团体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提供推介展位,欢迎留言交流。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QIA 135—2025
中文标题  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 电动平衡车
英文标题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footprint assessment of electrical self-balancing vehicles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环境管理
中国标准分类号  CCS Z 04
国民经济分类  M745 质检技术服务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实施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起草人  陶纪良、李莲、袁安朋、胡坤、徐彬、李铭盛、张欢欢、陈青华、李意、刘雪瑶、战静雯、郭佳园、袁望坦、庄琳、周书云、洪玖、罗建平、梁翊天。
起草单位  华测认证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品质保证局、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东莞市电动车自行车行业协会、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范围  本文件作为电动平衡车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CFP-PCR,规定了电动平衡车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数据和数据质量、分配、影响评价、产品碳足迹解释和产品碳足迹通报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蓄电池为动力能源、除军用、警用及其他特种用途外的电动平衡车的产品碳足迹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作为电动平衡车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CFP-PCR,规定了电动平衡车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数据和数据质量、分配、影响评价、产品碳足迹解释和产品碳足迹通报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蓄电池为动力能源、除军用、警用及其他特种用途外的电动平衡车的产品碳足迹评价。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
登记证号51440300C17546584G发证机关深圳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信息服务、技术交流、会员咨询服务、会员培训、展览、编辑出版会刊。(具体见本会《章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钟勇
依托单位名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民路8号3楼邮编 : 815000

收录自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认准啦(RenZhunLa.com)为执行该团体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提供推介展位,欢迎留言交流。

回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