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SZGFA 003—2025 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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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ZGFA 003—2025
中文标题  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英文标题  Guidelines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6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N771 生态保护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9月08日
起草人  陈海鸥、孙旭、郭沛源、吴艳静、朱聆、朱赛、刘博、许开心、资辉琼、周璐、 孙盼、葛兴安、邓璐璐、冯志凯、熊煜、王丹丹、黄永威、任之、黄晓淳、孙晓杰、徐雅淇。
起草单位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北京商道融绿咨询有限公司、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颖投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鑫钛科产业创新有限公司、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明确了中小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披露内容及工作流程。 本文件旨在为中小企业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实践提供指导,其它类型的组织和机构可参照本文件进行 环境信息披露。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参考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及经营实际,明确环境信息披露的原则及主要内容。本文件同时参考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并且在气候相关披露内容方面重点参考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中小企业问卷(2024 年版),以便企业以较小的披露成本满足境内外利益相关方的信息需求。
中小企业依据本文件披露环境信息,可以有效推进企业内部强化碳排放管理、环境绩效提升,帮助中小企业应对供应链、投资方的环境信息需求,助力中小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及融资能力。同时,本文件将成为金融机构收集获取高质量的中小企业环境信息的有效工具,从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气候风险评估及贷款、投资决策。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
登记证号51440300MJL20801XU发证机关深圳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一)宣传及落实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会员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和自律水平;(二)开展绿色金融相关调查及创新研究,协助主管部门制订绿色金融中、长期发展纲要、规划以及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三)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协助主管部门建立绿色金融产品资源库和绿色企业(项目)资源库,开展与绿色金融相关的认证和评估等工作;(四)搭建主管部门、金融机构与绿色产业实体经济的沟通桥梁,参与设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五)组织会员参与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协助主管部门建设绿色金融统计信息系统、绿色金融大数据平台和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六)培育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协助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与绿色金融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流动机制;(七)举办和组织绿色金融相关论坛、沙龙、培训和国内外调研、交流、考察等活动,鼓励会员提出完善绿色金融相关立法、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八)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表彰和奖励在绿色金融发展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调解处理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发生的纠纷;(九)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机关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十)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巴春声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B座17层01号邮编 : 5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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