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ZAMEI 11—2025 医用超声诊断仪维修维护服务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AMEI 11—2025 |
| 中文标题 | 医用超声诊断仪维修维护服务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maintenance services of medical ultrasonic diagnostic equipment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40.01 医疗设备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05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6日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1月01日 |
| 起草人 | 凌磊、周菁楠、夏燕红、高辉、陈强天、董平、谢海斌、梅振林、郑文才、高野、邵杰、王亮、许欢、楼晓敏、汪佶、吴瑜瑜、裘燕飞、朱涛、王一芾、祝海洋、陈革、田慧、马成钢、毛燕正、陈伟杰、刘岳辉、水宏杰、钱雷鸣、周庆利、周吉祥、齐天白、郭方达、林孙忠、吴荣壮、龙华、王慈勇、夏岳勇、张鞠成、朱屹、戴学斌、蒋益钢、李侃、陈锦涛、陈家琦、韩张威、陈锦超、林登焕、泮凡、管青华、尹淑真、朱利强、高礼达、许仕伟、徐勋、万国锋、查敏、茅维嘉、曾德举、施建富、陆丽英、吴浙君。 |
| 起草单位 | 本文件起草主编单位:杭州华浙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起草参编单位:浙江程运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聚融医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杭州仁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宁波凯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浙江医院、武警浙江省总队医院、杭州海亮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山市人民医院、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杭州市儿童医院、舟山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附属第四院、龙泉市人民医院、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义乌市中医医院、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青田县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附属第二院、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浙江求是心血管医院、温州市中医院、杭州市中医院、平湖市中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浙江省台州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湖州市中心医院、临平区第一人民医院、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杭州市西溪医院、海宁市人民医院、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医用超声诊断仪维修维护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基本要求、维修管理、维护管理、质量管理及档案管理。 本文件用于规范医用超声诊断仪维修维护服务企业对医用超声诊断仪的维修维护服务行为。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总则 4.2 维修维护人员及设施要求 5 维修管理 5.1 维修维护全过程服务要求 5.2 维修维护计划 5.3 维修保障管理 5.4 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5.5 配件管理 5.6 安全管理 5.7 跟踪服务 6 档案管理 6.1 档案建立 6.2 档案查阅 6.3 保存时间 6.4 信息平台管理 7 规范验证 7.1 验证方法 7.2 验证人员 7.3 结果确认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3168C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行业协调、信息交流、培训、会展、咨询服务等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何涛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8楼 | 邮编 : 31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