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ZJSYJ 0001—2025 地理标志产品 江山白菇-团体标准
目录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JSYJ 0001—2025 |
| 中文标题 | 地理标志产品 江山白菇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4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1月30日 |
| 起草人 | 刘苏雅、杨建文、巫优良、毛小伟、杨明华、雷靖、廖秀、程博思、曹慧杰、蔡志刚、汪燕君、柴宇豪、姜莉勇、黄彤根、庄培森 |
| 起草单位 | 江山市白菇产业化协会、江山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浙江君缘生物科技生物有限公司、江山市长台食用菌研究所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江山白菇的产地范围、产地环境、菌种要求、栽培工艺、产品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江山白菇。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江山白菇的产地范围、产地环境、菌种要求、栽培工艺、产品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江山白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本文件的规范性引用而成为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806.7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5009.10 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37671 金针菇菌种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江山白菇 在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批准保护的产地范围内栽培的白色金针菇。 4 产地范围 江山白菇地理标志产品限定于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中的产地范围,即浙江省江山市现辖行政区域。江山白菇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 产地环境 交通便利,无污染源,空气符合GB 3095的规定,生产用水符合GB 5749的规定。 6 菌种要求 选择种性明确、产量高、品质优、抗性强,适合在江山栽培的金针菇菌株,质量符合GB/T 37671的规定。 7 栽培工艺 培养料配制→装袋(瓶)→灭菌→接种培养→搔菌→出菇管理→采收。 8 产品质量要求 8.1 基本要求 菇体丛生、洁白,菇盖半球形,肉厚不易开伞,菇柄粗细均匀、柔软但不倒伏,口感脆嫩、粘滑。 8.2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江山白菇感官指标 等级 项目 A等菇 B等菇 C等菇 检测方法 菇柄长度/cm 11-13 12-14 10-15 采用游标卡尺测定 菇盖直径/cm 0.9-1.0 0.8-1.1 0.8-1.2 菇盖开伞度 无开伞 开伞度≤2% 开伞度≤5% 目测检验 形态 整丛呈圆柱形、紧凑、整齐;菌柄基部无绒毛 整丛呈圆柱形、较整齐、较紧凑;菌柄基部有绒毛 色泽 洁白 较洁白 气味 具有江山白菇特有的气味、无异味 嗅闻 8.3 等级差允许度 同一级菇体中无隔级菇(A与C),含邻级菇(A与B/B与C)(按重量计)不得超过10%。 8.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江山白菇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粗蛋白 ≥1.73 GB 5009.5 粗脂肪 ≥0.1 GB 5009.6 粗纤维 ≥0.97 GB/T 5009.10 灰分 ≤1.05 GB 5009.4 水分 ≤90 GB 5009.3 9 检验规则 9.1 检验分类 9.1.1 交收检验 所有商品菇必须进行交收检验,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 9.1.2 例行检验 项目为本文件第8章全部内容。如有下列情况,应进行例行检验: 1)栽培管理技术重大改变时。 2)客商或合同要求时。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时。 4)其他认为有必要时。 9.2 组批规则 同一单位生产或同时调进销售的同级菇为检验批,但最高不超过2000箱。 9.3 抽样 从批量货物的不同部位,按随机方法进行取样,抽取样品数量见表4 。 表4 抽样数量 单位:箱 产品箱数 抽样箱数 ≤100 2 101—500 3 501—1000 4 ≥1000 每增加100箱(不足100箱按100箱计)增抽1箱 9.4 判定规则 对每一检验批抽取的样品箱,逐箱逐袋检查,不符合原等级要求的可作降级处理或重新分级。 10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10.1 标志、标签 10.1.1 企业获准可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箱外印或贴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10.1.2 标签应写明产品名称、质量等级、重量、包装日期和生产单位或分装单位名称。 10.2 包装 10.2.1 内包装材料应坚固、洁净、干燥、无破损、无异味、无害,聚乙烯包装袋(盒)的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 10.2.2 外包装宜采用瓦楞纸箱或泡沫周转箱等。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泡沫周转箱应具有防湿、耐压功能。 10.3 贮存 10.3.1 应选择干燥、避光、洁净处贮藏,贮存温度为0℃~4℃。 10.3.2 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和易于传播霉菌、虫害的物品混合存放。 10.4 运输 10.4.1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重压,避免机械损伤。 10.4.2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无杂质。 10.4.3 防止日晒、雨淋,不可裸露运输。 10.4.4 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及鲜活动物混装混运。 10.4.5 保证在0℃~4℃条件下全程运输。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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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名称 | 浙江省食用菌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0872W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标准制定、学术交流、技术培训、信息交流、等级评定、鉴定评比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林上华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延安路312号306室 | 邮编 : 3100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