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学习-标准编写规则-指南标准-5 结构

指南标准的必备要素包括:封面、前言、标准名称、范围、需考虑的因素。指南标准中各类要素的典型编排以及每个要素所允许的表述形式见表1。

表1 指南标准中要素的典型编排
要素类型 要素a的编排 要素所允许的表述形式a
资料性概述要素 封面 文字(标示标准的信息)
目次 文字(自动生成的内容)
前言 条文
注
脚注
引言 条文
图
表
注
脚注
规范性一般要素 标准名称 文字
范围 条文
图
表
注
脚注
规范性引用文件 文件清单(规范性引用)
注
脚注
规范性技术要素 术语和定义
总则
......
需要考虑的因素
......
规范性附录
条文
图
表
注
脚注
资料性补充要素 资料性附录 条文
图
表
注
脚注
规范性技术要素 规范性附录 条文
图
表
注
脚注
资料性补充要素 参考文献 文件清单(资料性引用)
脚注
索引 文字(自动生成的内容)
注:表中各类要素的前后顺序即其在标准中所呈现的具体位置。
a 黑体表示“必备的”;正体表示“规范性的”;斜体表示“资料性的”。

指南标准宜设置”总则“,如需要还可包含表1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技术要素,例如,符号、代号和缩略语、分类(或分级)等。根据标准的表述需要,表1中列出的要素“总则”和“需考虑的因素“可直接作为章标题,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做相应调整,或编排成多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