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答复:销售无执行标准的产品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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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答复:销售无执行标准的产品是否违法

销售无执行标准的产品是否违法

留言日期:2024-09-27

《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均明文规定,企业必须制定生产产品执行标准或提供服务的执行标准并在规定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且企业必须在产品自身或外包装标明所执行标准,并要求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其制定并公开的执行标准。某企业2024年5月方才首次制定并公开其门窗产品的生产执行标准,但该企业自2022年2月开始至2024年5月一直持续在未制定生产执行标准的情况下生产并向消费者提供门窗产品。该企业在2022年2月至2024年5月期间持续生产并向消费者提供的无执行标准的门窗产品,是否违法是否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

时间:2024-10-08

企业未按要求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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